1、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。 2、制定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计划。 3、负责全市师资培训和在职教室继续教育工作。 4、指导各级各类师范学校、教师进修院校的办学和业务工作。 5、参与制订师范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