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 2、负责研究全市教育布局、结构的调整工作。 3、负责市级基建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。 4、指导局属学校后勤管理。 5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。 6、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。 7、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