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市语委办深入平潭中小学督导“语言文字 规范化示范校”创建工作 |
|
根据国家及省语委有关创建部级、省级及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部署,我市首批44所中小学已申报参评“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(简称“市示范校”)。日前,市语委组织督导组,深入平潭县进行检查、指导。
市语委办为保证首批示范学校能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,分批派出督导人员深入申报学校进行检查、指导自评。8月17-18日,市语委办督查组的同志深入平潭县一中、二中、实验小学、城关小学等了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、相关工作措施及软件资料的落实情况,实地察看校园用语用字是否规范化,语言文字工作是否做到“三纳入、一渗透”。同时,与学校干部、教师一起学习评估标准,逐条讲解评估要素的内涵与外延,指导他们如何进行自查、自纠,如何收集整理工作档案及迎检材料等。学校干部、教师反映:这样检查指导,重在建设、重在过程、重在实效,增强了“创优意识”,克服了畏难情绪,能够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跨上新台阶,更好地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服务。
(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李枝生)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十五日
|